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2010/04/26 高雄縣政府:高縣府召開「因應天然災害疏散撤離機制」會議

為降低天然災害對縣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影響,縣府昨(26)日召開「因應天然災害疏散撤離機制」會議,會中決定,執行疏散撤離的時機包括:風災部分以發佈陸上颱風警報為撤離時機、水災則以各鄉鎮市警戒水位值為基準,至於土石流災害則以黃色警戒為建議勸告撤離基準,除以上三者外,若中央指示或依防災法,第三級指揮官(即各鄉鎮市首長)亦可建議撤離時機。

鑑於莫拉克颱風在高雄山區降下三千公釐的驚人雨量,造成大規模水患、土石流等災害,重創南台灣,使災民流離失所、財物損失慘重,高縣府為貫徹颱風及土石流災害防救決心,昨(26)日特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因應天然災害疏散撤離機制」會議,由縣長楊秋興親自主持,包括陸軍八軍團指揮官傅永明少將、成大防災研究中心組長臧運忠及公路總局甲仙工務段、縣內山區七鄉鎮長和代表以及縣府相關單位主管與會。

縣長楊秋興表示,為做好萬全準備,將災害降到最低,希望會中所研擬的機制,各鄉鎮公所皆加以落實,並讓村里鄰長在執行面更熟悉,同時各鄉鎮所若考量區域內需儲備物資、儲水設備、通訊設備甚至太陽能儲存照明能源等,提出需求後,縣府皆會盡量加以協助。他同時希望各鄉鎮公所對於區內慢性病患(含洗腎患者)加以列冊並做好保全秘密措施,以便於災害時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給予必要協助。

在這場「因應天然災害疏散撤離機制」會議中,除高縣山區七鄉鎮陸續提出因應措施報告外,公路局甲仙工務段亦提出封橋、封路的警戒時機,並針對「執行疏散撤離」的時機加以討論,會中決議,因應風災、水災、土石流災害設定相關勸告撤離機制。

風災部分,是採取成大防災研究中心的建議,以陸上颱風警報發佈為建議撤離時機,並參酌所衍生的水災、土石流災害相關疏散撤離時機。水災部分,則採取縣府水利處意見,以各鄉鎮市警戒水位值為基準,達一級時建議勸告撤離,二級則強制撤離;至於土石流災害部分,則採農業處建議,在黃色警戒時勸告社離,紅色警戒時進行強制撤離。而相關災害疏散撤離區域範圍則以農業處及中央所定義的區域為標準。

資料來源;高雄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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