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媒體報導重建效率差一事,縣府表示,政府機關依行政及採購作業程序辦理復建工程,依法行政,民間團體代為認養承作的橋樑無需預算核定問題,無需鑽探、設計作業、送審等程序及申請相關行政手續,施工過程中僅憑過去豐富造橋經驗進行施工,無專業工程人員監造、規劃與技師簽證等程序。補辦相關行政程序亦由縣府方面代為辦理,復建進度較為快速,將兩者相提並論,對政府機關及基層工程承辦人員並不公平。
縣府指出,目前橋樑復建相關規劃設計作業都已陸續完成,部份工程已發包施工,大型橋樑復建工程已送中央主管機關基本設計審查中,縣府除要求設計公司同時進行細部設計作業外,亦建請中央主管機關加速審查。
資料來源: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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