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表示,內製造及販賣業者,有商業登記或合法設藉課稅之業者都可參加。
經評選為衛生優良商店,頒發認證證書獎牌乙面並公告於行政院衛生署、屏東縣政府建設處及本府衛生局、東港鎮衛生所、東港鎮公所等網站及列入黑鮪魚活動護照中宣傳行銷商店的促銷方案、特色餐點等。
衛生局召集相關單位(屏東縣政府建設處、東港區漁會、東港鎮公所、東港鎮衛生所及外聘專家學者)組成評核小組。經認證為衛生優良商店者,如發生下列情形即予註銷標章並由主辦單位收回獎牌:
(1)侵害消費者權益,經消費者投訴後調查屬實者。
(2)認證後商店之地點變動者。
(3)營業場所內發現有逾期食品或變質、腐敗食品者。
(4)消費者投訴衛生狀況不佳,經查察屬實者。
(5)認證後商店任意更改合格之設施(評選時有設施,評選後自行拆除者)。(6)餐飲業者發生食物中毒案件經調查屬實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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