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計畫」之進用人員需經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推介順序由符合獨立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等,且持有受災證明者優先推介,次之為持有受災證明者,再來為災區失業者。符合以上資格之失業勞工,請逕向各就業服務站登記。此次計畫勞委會預定於99年1月份下旬上工。
市府勞工處郭阿梅處長表示,市府已提報「黎明就業專案」及「莫拉克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計畫」兩計畫案,期盼能為台南市爭取更多的短期就業機會,兩項計畫案之工作期程皆為半年,每天工資八百元,一個月工作二十二天。再次提醒求職民眾密切注意全國就業e網之公告,災區之失業者也逕向就業服務站辦理臨工之登記 。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