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2009/12/30 雲林縣政府:麥寮港轉型為工商港 法令雖露曙光 中央執行意願更是後續關鍵

 雲林縣政府積極努力爭取麥寮港轉型成為工商綜合港,過去無法順利爭取的阻力之一,在於『產業創新條例』所規定「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不得供該產業園區以外之使用」的限制,現正積極修法刪除該條文;雲縣府建設處長施克和指出,中央經濟部與交通部執行該轉型案的意願與態度才是後續關鍵,中央是否會受到其他壓力等因素而觀望退縮,仍有待觀察,縣府籲請中央能積極貫徹馬總統承諾讓麥寮港順利轉型為工商綜合港的競選政策。
 
 麥寮港轉型為工商綜合港雖暫露一線曙光,但是目前「產業創新條例」草案仍未三讀通過,而且未來經濟部所訂定子法的政策內容仍未定案,所以馬總統承諾麥寮港改制的政見,其實尚未水到渠成。施處長表示,經濟部和交通部的態度,反而成為修法後的關鍵。

 日前產業創新條例一讀通過,有關工業專用港之使用對象,是交由『經濟部工業局會同交通部』認定。施處長表示,雖然『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不得供該產業園區以外之使用』條文已刪除,但是麥寮港能否順利轉型為工商?合港,其實並未明朗,條文中的「行政授權」給予經濟部和交通部極大的權限來決定麥寮港的未來。施克和說,昨(29)日由立法委員劉建國主辦的「麥寮境外轉運中心立法院公聽會」中,相關中央官員明白表示,未來可能會在相關子法中限制麥寮港的使用,不會全面轉型成一般的工商綜合港。對此,劉建國委員要求與會中央官員,於立法院下會期擬定麥寮港轉型工商綜合港的政策規劃,才能兌現馬總統的政策承諾。

 建設處長施克和表示,報佳音之前還有很多工作要克服,產業創新條例即使三讀通過後,但擋住麥寮港蛻變的大石頭仍無法搬開,未來推動麥寮港轉型的關鍵在於相關子法的鬆綁、經濟部和交通部不同立場的整合及台塑企業的態度等因素。而縣府於今年辦理的產官學論壇、地方說明會及立法院公聽會,已經漸漸的凝聚地方共識,也和中央單位進入細節的討論,未來期待繼續和縣籍立委共同合作去推動麥寮港的轉型。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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