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2009/11/27 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聞稿─議會永續經營專案報告 嚴正駁斥高捷陳述

市議會今日召開「高雄捷運永續經營專案報告」,要求高捷公司董事長劉三錡及總經理出席議會作專案報告,市長陳菊同時應邀出席。市長陳菊於開場即清楚表示市府與高捷公司命運與共、共同承擔的立場,將在合約精神下協助高捷公司永續經營,目前除著力交通政策、平準基金撥付及土地租金減免等各項協助,同時成立跨局處「永續經營工作小組」專案處理,但也希望捷運公司能相對善盡企業責任,儘速辦理股東增資,雙方在議會監督及保障市民最大利益的前提下,共同維持高捷永續經營。

面對市府善意,高捷公司董事長劉三錡強調目前公司資金短缺、虧損嚴重,並指運量提升不是高捷公司的責任,市府對平準基金、開發、加減帳及物調款的協助不夠,三方契約的收買機制隨時可能啟動。

對於劉三錡的陳述,捷運局陳凱凌局長明確表示,政府投資工程範圍1047.7億元,市府已悉依合約完成勘驗付款,高捷公司目前資金缺口卻絕大多數為應付統包商工程款,這部分理應由股東增資負責,絕無道理再由市府出錢全民買單。另外運量提升方面,市府從高捷通車至今,在接駁公車、捷運通勤道及文化觀光方面已投入達16億的經費,高捷公司身為捷運經營人,卻罔論運量提升責任,這也很難對市民有所交代。

陳凱凌局長同時指出,市府對高捷公司的協助不遺餘力。平準基金於10月底已撥付3億,後續款項則將於建立「後控機制」後再撥,就是為確認平準基金能「專款專用於營運所需」,保障市民及高捷基層員工權益。土地開發部分,市府已協助爭取未來開發案僅需辦理「環差分析」,大為縮短開發時程。另外,高捷公司提出的「工程加減帳」,因提出金額一再變動增加,且遲無法提出正確成本說明,經過協調委員會決議,已要求高捷公司應明確舉證說明,而「物調款」方面,在合約允許範圍的9.8億,市府已積極向中央爭取中。

談到「股東增資」,陳局長再次強調,高捷公司自有資金比率已降至17﹪,高捷公司不應一味片面要求政府協助,而不有任何積極作為。同時依議會建設小組決議,以及市府基於大捷法及相關法規之監督權責,也呼籲高捷公司召開董事會應邀請市府指派代表出席。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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