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2009/10/30 雲林縣政府:針對98年10月30日環保署審查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案,雲林縣政府嚴正聲明

針對98年10月30日環保署審查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案,雲林縣政府嚴正聲明如下:

  1. 雲林縣政府堅決反對98年10月30日環評大會有關中科四期(二林園區)審查結論之工業廢水可「排入濁水溪方案」。
  2. 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查結論針對排放方案,是否比專案小組初審意見「寬鬆」?是否符合人民的「期待」?是否符合行政院政策指示?是否可以讓民眾安心?全都交給社會公評。
  3. 雲林縣政府於審查會中提出執行「海水統籌供應系統」、「生物毒性檢測機制」、「放流水共管機制」、「漁業安定基金」等意見,均未獲得委員會同意列入審查結論,縣府深表失望及難過。
  4. 期許中科管理局將雲林縣政府所提意見,及行政院長10月21日政策指示事項,納入環評書件內並具體執行。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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