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將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以及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買官等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中午經由公開抽籤,交由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的合議庭審理。
開庭時,陳水扁提出,可以不享受卸任元首禮遇,保證日後隨傳隨到,即使生病也配合,如果法官還擔心,他願意被上電子腳鐐,或像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一樣在家軟禁,甚至限制會面對象也可以等8條件,只希望法官能具保停止羈押。
趙天麟晚間轉述蔡英文談話表示,遺憾高院裁定結果。她認為,陳水扁所提自我限制的條件,已強化無羈押的必要性,高院的裁定凸顯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問題,這對當事人行使司法辯護的權利有所不公,也無益緩和社會對立。
蔡英文說,扁案一審的爭議將延續到二審,民進黨期許大法官會議應針對扁案換法官所引發的爭議,盡速做出宣告。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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