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市長表示,清廉一直是她從政最重要的資產,市府已訂有「高雄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藉以規範高雄市政府員工的請託關說、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相關廉政倫理事件的認定標準及處理程序,市府各機關(構)、學校員工都一體適用。
為落實陳市長清廉施政理念,市政府已通函所屬各政風機構,加強宣導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內容;鑑於國人傳統有送禮、飲宴之民俗,為免同仁因收禮或飲宴,而違反該項規範,特別重申本府各機關(構)、學校、市營事業及市立醫院員工,對於與機關職務上有利害關係的個人、法人、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原則應拒絕收受,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市長陳菊強調,如遇有市府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主動需索或要求飲宴,請立即向高雄市政府政風處舉發,免費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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