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2010/06/08 台南市政府:市定古蹟金華府,臺南市自辦修復工程第一件完成的施工紀錄報告書!

 金華府修復工程施工紀錄報告書於99年5月19日由古蹟審查委員審查修正後通過,預定99年6月中旬完成,將成為臺南市自辦修復工程第一件完成的施工紀錄報告書。

審查過程中,委員們對趙崇欽建築師團隊、金華府修復委員會與廟方信徒們給予高度肯定,讚許建築師堅定秉持「修舊如舊」的原則,與修復委員會開會討論、溝通協調工程及觀念上的疑慮,完成修復工作,堪稱臺南古蹟修復之典範,因此在本案施工紀錄報告書章節中,特別記載本次古蹟特殊的制度操作與經驗檢討。工作報告書是國際修復憲章、雅典憲章、威尼斯憲章規定之官方文件,必須公開予民眾閱覽,因此文資法第10條亦規定:「接受政府補助之文化資產,其調查研究、發掘、維護、修復、再利用、傳習、記錄等工作所繪製之圖說、攝影照片、蒐集之標本或印製之報告等相關資料,均應予以列冊,並送主管機關妥為收藏。前項資料,除涉及文化資產之安全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主管機關應主動公開。」除此之外,工作報告書也是下次再修復或日常維護管理之重要史料依據。

金華府修復工程經費屬「台閩地區古蹟維護第四期計畫」中,由廟方自籌兩成經費,文建會及市府共補助八成,廟方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發包。符合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的精神,在這次的修復中,最值得紀錄金華府修復委員會積極參與古蹟修復,在修復過程中,廟方慢慢認同廟宇歷史不是倚靠金碧輝煌的外觀;學習國際修復觀念,凝聚高度共識,修復以「修舊如舊、古樸特殊」為主,培養管理古蹟之能力,並建立社區營造之實力,這種「保存古蹟」的風氣,對台灣歷史文化風貌具有助益。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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