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李復興所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獲得22位委員連署,其內容重點為,各立法委員選舉區人口數一直處於變動狀態,在現行法規中,並未對選舉區應如何定期重新檢討劃分設有規定,為維持立法委員選舉區之穩定性,並避免弱化立法委員選舉區人民之監督機制,故參酌外國立法例,如日本、美國每十年重新劃分一次,英國每八年至十二年重新檢討劃分一次,增列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直轄市、縣(市)選出之立法委員之選舉區每十年重新檢討一次。為配合本法第三十五條增定第三項之規定,應明定人口數計算之基準時間,故於本法第三十七條增定以本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前二年二個月月底戶籍統計之人口數為準。
蘇縣長表示,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依現行法令,大台南市第一屆立法委員席次為6席,較目前的台南縣、市5席多出1席;可是依李復興委員提出的選罷法修正草案之版本,如經修正通過的話,大台南市第一屆立法委員席次要以本〔第7屆〕為基準,即回到原來的5席,對大台南市實在不公平。
蘇縣長同時表示,台南縣、市升格直轄市後,統籌分配款經費只增加1億多元,比未升格的連江縣還少,這已經對大台南市不公平了,現在又有委員提案修正選罷法,大台南市第一屆立法委員席次由目前的5席增加為6席的機會就沒有了,因此他強烈反對李復興委員所提的修正版本,對此,蘇縣長也盼現任台南區立委能勇於站出來,捍衛大台南民眾的權益。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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