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2010/05/24 雲林縣政府:縣議會定期會蘇縣長報告未來施政方向

蘇縣長報告未來施政方向

一、水利防災整備、營造安全家園-
參考及配合中央綜合治水規劃、國土復育方案等上位計畫,認真思考本縣實際需求,並訂定下列改善方案:(一)防洪設施(抽水站及水閘門) ,以水系為單元,全面檢討其保護功能。(二)針對本縣新增及既有抽水站、水門等水利設施納入區域排水整體規劃,爭取納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三)在地面水資源足以支應用水目標後,按區域別及產業特性擬定封井策略,達到防治地層下陷的目標。(四)加強取締土石盜採,以確保國土資源完整。

二、落實社區營造,推動農村再生-
因應行政院農委會未來10年投入2,000億之基金,推動農村再生計畫,改善農村社區環境品質及相關公共設施,本府將持續做好社造基礎,透過「本縣農村再生推動委員會」之輔導,依據農村再生條例的精神,協助社區居民自主營造,提案改造農村生活環境。配合農村景觀風貌,以農村居民自主參與的精神,鼓勵社區參加政府人力培訓課程,聽取專業建議及吸取其他社區經驗,輔導社區先從簡易型(雇工購料)做起,促進社區居民參與感,逐步形成社區共識,一步一步落實社區營造,進而改善社區景觀,打造農村新風貌。

三、開發閒置土地,帶動地方發展-
為促進地方健全發展及落實土地使用管制,本府透過都市計畫檢討與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等方式,完成土地整體開發,以帶動地方發展:(一)進行北港媽祖醫院市地重劃區土地開發:第一次通盤檢討,本府已經於97年2月發布實施,目前,進行市地重劃工作,希望協助中國醫藥大學早日到北港完成設立分校,並藉由本地的開發,塑造北港地區城鄉新風貌,帶動地方發展。(二)規劃開發斗六縣治周邊之人文公園及社口公園計畫:藉由完善的土地使用管制及都市設計手法,加強景觀及綠化,型塑城市新風貌,建構優質的居住及休閒的環境。(三)推動斗六、虎尾都市更新示範計畫案: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經費補助辦理「雲林溪水岸都市更新計畫先期規劃」與「雲林縣虎尾鎮第一市場周邊地區都市更新先期規劃案」,希望藉由都市更新的手段,改善居民生活品質,重建都市景觀。

四、照顧弱勢族群,落實社會福利社區化-
(一) 99年度低收入戶邊緣戶服務方案:今年低收入戶總清查後,未符合低收入戶約650戶;基於部分家庭實際上的需求,但又礙於法令規定,無法進入救助之體系接受照顧;因此,推動本服務,連結資源,並結合民間團體,主動提供家戶關懷訪視、電話諮詢及社會福利資訊提供,投入相關資源,協助弱勢家庭。(二)建立家庭福利服務系統實驗計畫:1.於99年5月底在西螺與四湖成立建構家庭服務中心。透過單一窗口,依地方民眾需求,提供近便性的服務,方便民眾求助、諮詢。2.透過定期辦理區域聯繫會報,結合村里社區力量,建立社政與教育、勞工、衛生醫療及民間團等相關單位之資源網絡與整合溝通平台,落實家庭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三)99年度建構老人社區福利服務網絡整合計畫:目前,本縣老人人口數為10萬8,073人,佔縣內人口數15%,為全國第二名,因此,老人照顧服務的需求相對也增高。本府推動整合計畫,是以「日間托老」、「獨居老人緊急救援系統」、「老人健保費補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照顧服務員培訓為計畫主軸,希望能推展老人福利社區化及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積極維護年長者健康、安全甲尊嚴。

五、推動綠建築,打造永續生活環境-
綠色生態環境需要保護才會永續發展,為了完全落實在民眾日常生活中,必須從建築物本身的節能減碳、基地保水、生活污水排放以及能源回收再利用做起來,打造低碳生活環境。建立本縣綠建築獎勵制度:凡本縣建築物可以申請「雲林綠建築」,凡是通過者,可以減低地價稅與房屋稅,如申請者通過水資源及日常節能等二項指標,可透過綠建築審議委員會與水、電公司商討水電減免,獎勵措施不僅符合一般家庭所需,也可以實際落實「雲林厝」綠建築政策,真正與生活結合。

六、完善交通建設,創造優質通行環境-
強化縣、鄉道養護工作:本縣17條縣道,288條鄉道,持續加強辦理道路養護工作,以提升用路民眾交通安全。配合重大公路建設發展脈動,健全道路路網結構,並配合中央政府「雲林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高鐵雲林車站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及「縣、鄉道觀光風景軸線危險路段改善計畫」等計畫的執行,提高雲林生活圈與其他生活圈之聯繫,同時,加強次要生活圈地方中心之間的聯絡,以提高觀光遊憩地點的可及性與聯貫性。

七、爭取文化產業園區,設置布袋戲傳習中心-
爭取中央補助興建專屬傳統藝術-「布袋戲」藝文展演園區,推動資產文化永續發展,達到觀光旅遊、文化推展、教學傳習以及保存研究等功能。規劃具有社教功能與發展觀光、振興文化藝術資產的所在,乎雲林躍居成為國內唯一推展布袋戲的重點城市。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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