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縣長煥智99年3月31日率工務處處長蘇金安、城鄉發展處處長吳欣修等業務主管,出席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所召開的國道1號增設大灣交流道協調會,會議中營建署同意將幹3之1號道路納入98-103年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意謂著4年前有條件通過增設大灣交流道計畫案的附帶條件獲得解決,也象徵大灣交流道正式爭設成功。
中央早於95年11月8日審議有條件通過增設大灣交流道計畫案,但附帶條件要求本府將縣道180線、幹3之1號道路及市南10等地方聯絡道路拓寬改善計畫報奉中央核定及編列預算後同意設置,其中縣道180線及市南10線地方聯絡道路,本府已於97年12月完成改善,只剩下幹3之1號道路開闢待解決。為此,蘇縣長親自北上爭取,獲得營建署同意將幹3之1號道路納入98-103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亦於99年4月7日正式公文函復本府,營建署表示將儘量將其列入今年度預算或明年度編列預算。待交通部核定,即可望於明年開始動工,預計於民國102年完工。如此一來,象徵大灣交流道爭設成功!
蘇縣長強調,大灣交流道的設置有助紓解台南縣市交界處仁德、永康交流道壅塞情形,同時,基於快速進行醫療網絡的救援服務,該交流道的闢建有其重要性及急迫性,以目前大台南地區民眾前往成大醫院就醫之習慣而言,仁德交流道及永康交流道交通打結情形已到不容忽視的程度了,疾呼高公局等相關單位重視此問題的嚴重性。本次會議係行政院長吳敦義99年2月28日及3月11日視察台南交通建設及參加南科廠商座談會時,本府及南科廠商聯誼會向中央請求儘速核定國道1號增設大灣交流道,吳院長看過書面資料對本案表示支持,並請交通部邀集營建署等相關機關及民意代表召開會議共同研商,俾利早日定案動工。此外,99年3月14日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至現地勘查亦表示支持,台南縣(市)政府及相關民意代表均企盼本案儘速核定動工,以嘉惠台南縣市民眾。
大灣交流道總經費約為新台幣4.3億元,中央負擔新台幣3億元、地方負擔新台幣1.3億元,另外,聯絡道幹3之1號經費約新台幣9.25億元,中央負擔約82%、地方則需籌措約18%的經費。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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