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2010/04/14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縣長林聰賢巡視文化中心二館工程

  宜蘭縣縣長林聰賢昨(4月13日)日巡視縣立文化中心二館主體工程工地現場,以了解目前工程進行情況,文化二館的主體工程於98年元月13日完成發包,98年3月6日正式動土開工。工程內容包括大棚架延伸、 行政辦公空間和長114米的空中藝廊等,發包金額新臺幣2億4,480萬元整,需660日曆天完工,預計民國100年四月份完工。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示,目前主體工程施工順利,截至99年4月6日工程進度已完成39.602%,超前預定進度3.72%,宜蘭縣政府將積極督促工程承作廠商,如期如質完成工程施作。

  縣立文化中心二館佔地4.3公頃,總經費達新臺幣5億2仟8百萬元。於90年底開始進行工程細部設計規劃,由於規模龐大,加上經費籌措不易,歷經三任縣長、五任文化局局長,期間為了爭取中央經費(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補助1800萬元整、內政部營建署補助6000萬元整),導致工程延宕,因此引發縣民諸多關切。

  目前工程進行順遂,文化二館主體工程完工後,對溪南民眾而言,將擁有一個具有休閒、運動及文化活動的優質生活場域。針對各空間的使用及未來整體營運計畫,林縣長已指示文化局妥為規劃,預為準備,相信文化二館完工後,將成為溪南地區文化展演重要場域,亦帶動週邊的經濟活動發展。

  縣長林聰賢巡視時指示,文化二館應成為縣民友善的生活場域,對於極限運動場設施後續的使用功能與定位,請文化局邀集羅東鎮公所、單項運動協會及相關單位先行討論,於各方形成共識後,再行規劃施作改善;另舊有溜冰場位置將規劃為停車空間,請在檢討極限運動場使用功能時,一併將原有溜冰場使用功能併入考量。

  對於東光國中校園安全部分,請文化局增設監視系統外,請警察局羅東分局及南豪社區守望相助隊加強巡邏,以維校園安全。有關成功街攤商安置部份,請文化局進行構想規劃後,再與羅東鎮公所、自救會協調討論,以研擬具體可行方案。另為配合文化二館整體意象內容,亦請成功街攤商自救會先行進行意見整合,以提昇文化市集經營品質。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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