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因應新修正之特殊教育法第3條,身心障礙之類別將嚴重情緒障礙類更 改為情緒行為障礙類,特辦理情緒行為障礙(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教學研討會,以強化教師情緒障礙(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教學專業知能,俾利提升教學及輔導成效。
(二)透過研討與觀摩會,激發全國對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之教學輔導與支援系統之深入研究與討論。
(三)透過研討與觀摩會之進行,讓全國各界了解與分享臺南縣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學生特殊教育課程輔導方案服務成效。
二、時間及地點:
民國99年4月12日~4月13日(星期一~二)假臺南縣關子嶺統茂
會館(臺南縣勞工育樂中心)辦理。
三、參加人員: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教育處、金門縣
政府、連江縣政府等行政人員與特教教師各縣市約2-3人及本縣特教教師,總人數約100人。
四、研討內容:
含本縣及高雄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輔導方案之模式與成效分享、家庭
需求及資源分佈之探討、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教育政策展望及輔導策略研究、學生醫療診斷及藥物使用現況、學校在地支援機制建立等豐富課程。
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 :
臺南縣政府教育處
日期:99年4月2日
發稿單位:特幼科
單位聯絡人:陳品妤
電話:06-6337942
E-mail:edu592@ms1.tainan.gov.tw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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