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2010/02/08 台南市政府:『愛與尊重,NO SEX!』預防約會強暴記者會!

自95年10月起台南市政府委託勵馨基金會接受服務大台南地區之性侵害被害人,其中有百分之九的性侵害案件,兩造關係為前任/現任男女朋友;若再加上網友、普通朋友、同學等關係間的性侵害案件高達百分之四十,而根據我國內政部性侵害防治相關統計資料也顯示,民國96及97年性侵害案件中兩造關係為前任/現任男女朋友者,佔所有性侵害的百分之二十三左右,足見約會強暴是一個值得重視的議題,特別是青少年之中孰識人的強暴是比例相當高的。

勵馨基金會在實務經驗發現,這些青少年對於自我的身體界線並不清楚,導致會錯意、表錯情,甚至來自A片的學習以為女生說「不要」就是「要」,反而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今(99)年的春節適逢西洋情人節,許多青年學子都在放寒假,必然是發生約會強暴的危險期,故辦理『愛與尊重,NO SEX!』預防約會強暴記者會。我們呼籲男女相處應以愛護對方、尊重彼此身體界線為前提,預防約會強暴事件發生,以免造成性侵害被害人身心難以抹滅的傷害。

記者會中將播放『霜淇淋的滋味—約會強暴篇』,提醒社會大眾約會強暴議題的重要性,接著由洪正中副市長、王家貞議員、臺南地檢署代表、臺南地方法院代表、社會處許金玲處長、勵馨基金會紀惠容執行長,共同宣導預防約會強暴四大守則:S (Security安全):約會雖然不宜過於敏感,但要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準備,仔細想想這次約會是否安全。T (Time時間):約會時間要正常,若是對方提出的約會時間太晚,最好回絕或更改較正常的時間。O(Occasion空間):約會地點要正當,場所必須符合公開、明亮、能見度高的安全原則,確保自身安全。P (Person人):約會對象要正派,正派與否不是從外觀與穿著判斷,而是從他的行為舉止與態度來觀察。透過上述S.T.O.P四大守則,抱持愉快的心情,謹慎的態度,設定自己的身體界線,才能夠度過一個浪漫又溫柔的情人節。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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