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2010/02/03 台南縣政府: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第1屆市議員選舉區之劃分專案報告

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第1屆直轄市議員選舉區之劃分,是議員及各界關心的議題,台南縣議會臨時會特別安排今(3)日由縣府民政處進行專案報告,蔡宏郎處長表示第1屆直轄市議員應選總額57席(包括山地、平地原住民各選1席),依據中央選委會召開會議的決議及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的附帶決議,均傾向「維持原選區劃分,即台南縣原10個選舉區、台南市原6個選舉區,暫不變更」。出席的議員踴躍發言,有人贊成維持原選區現況,但有人則持不同看法及意見。

台南縣議會第16屆第24、25次臨時會,今天排定的議程為「改制後議員選舉區劃分專案報告及討論」,上午10時40分許,由縣府民政處長蔡宏郎上台進行「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第1屆直轄市議員選舉區之劃分」專案報告。

蔡宏郎處長報告指出,台南縣議會議員選舉區,民國75年以前劃分為五大選舉區,以後開始劃分為現今10個選舉區,台南市則劃分為6個選舉區。台南縣市合併計劃經內政部公布,准於99年12月25日起合併升格直轄市;按立法院99年1月18日三讀通過之修正地方制度法第33條規定,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之第1屆直轄市議會議員應選總額為57席(區域選出55席、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各選出1席);依應選名額估算,台南縣分10個選區應選出32席、台南市分6個選區應選出23席。

蔡宏郎處長表示,依市議員選舉區劃分相關法規,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第1屆直轄市議員選舉區劃分,中央選舉區最遲應於99年6月25日前公告;依中央選委會99年1月13日召開「研商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第1屆直轄市議員選舉區劃分暨選委會整併相關事宜會議」決議:「第1屆直轄市議員選舉區劃分,具有過渡性質,可依現行各該直轄市、縣(市)議員選舉區為基準進行劃分」。

蔡宏郎處長表示,立法院99年1月16日三讀通過之地方制度法修正案所為附帶決議「依本法改制之直轄市,其第1屆直轄市區域議員選舉區,應依改制前之直轄市、縣(市)區域議員選舉區為選舉區,不得變更之」在案;故,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之第1屆直轄市區域議員選舉區,擬按合併前之縣、市議員選舉區之劃分為原則,即台南縣原10個選舉區,台南市原6個選舉區,另加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各1個選舉區,合計共劃分為18個選舉區。

蔡宏郎處長同時表示,為廣徵民意,台南縣選委會訂於2月8日上午10時30分在縣府中正堂召開「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第1屆直轄市議員選舉區之劃分公聽會」,將邀請中央選委會、縣籍立法委員、縣政府、縣議會暨全體議員、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及相關政黨代表等各界人士與會,歡迎議員踴躍參加,反映意見及地方民意,以作為中央選委會辦理選舉區劃分之參考。

今天的會議由副議長陳宗興主持,出席的議員包括蔡育輝、郭瑞南、陳進雄、尤榮智、黃明進、康進水、胡瑞男、周獻珍、林慶鎮、林進旺、張世賢、黃金鏞、蔡蘇秋金、賴美惠、楊中成等人。
與會議員發言相當踴躍,有人原則上支持「選舉區維持現況」;有人則批評合併升格案過於草率;選舉區不能變,合併有何用,不如鄉鎮市長、代表再選一次?選舉區的應選名額減少太多;選舉區內的鄉鎮市是否能調整?
蔡育輝議員也關心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表示直轄市的名稱定位關係到大台南的未來、歷史文化,不贊成名稱為「台南市」,表達要全力爭取台南縣名稱要留下來,認為台南縣不能在合併中樣樣都讓步。主席陳宗興副議員則請蔡育輝議員想好直轄市的名稱後,送議會再研議。

針對議員的意見,蔡宏郎處長表示,依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修正案所為附帶決議,其中「應」字就是不能改變,即依改制前之直轄市、縣(市)區域議員選舉區為選舉區;如地方議會對此有意見,縣選委會可轉請中央選委會裁決。台南縣的行政區域目前由原31鄉鎮市改為31區,此行政區域可維持到民國103年底,未來行政區域會調整,選舉區也會隨之調整,即應斟酌行政區域、人口分布、地理環境、交通狀況、歷史淵源及應選出之名額來劃分。

副縣長顏純左說明指出,直轄市議員席次原版本最高為52席,台南縣原只有45席;因行政院長吳敦義答應高雄市提高為65席,以此為基礎,經他在開會中亟力爭取後,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的市議員提高為55席,另平地、山地原住民各1席;市議員席次已爭取到最高名額了。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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