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依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料統計顯示,二行程機車的定檢,不合格率約有25%,而其採用機油混合燃燒的方法,容易因為燃燒不完全而產生白煙,常為民眾所詬病,且易遭民眾檢舉為烏賊車輛;而民眾可透過機油的更換方式,判斷所屬機車是否為二行程機車,車輛儀表板上有機油燈,機油快用時會亮紅燈,必須添加機油者,即為二行程機車,而四行程機車之機油,則是行駛一定里程後即需要更換。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本次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件:
一、民國90年(西元2001年)十二月底(含)以前出廠。
二、於98年元月1日以後完成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手續。
三、報廢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曾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檢測不合格亦可申請)。
(一)98年元月1日~12月31日報廢者,須完成97年度或98年度排氣定期檢驗。
(二)99年元月1日後報廢者,須完成98年度或99年度排氣定期檢驗。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騎乘二行程機車的民眾,如果機車過於老舊、或排煙狀況不佳或已不堪使用,敬請及早完成車輛報廢,相關詳細補助辦法及申請表格,可以逕洽該局相關網站(http://www.ilepb.gov.tw/PubNews/)下載,或請逕為致電該局機車定檢專線:03-9901529詢問。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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