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2010/02/02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政府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敬請民眾把握機會汰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鼓勵及加速淘汰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特核撥經費供本縣辦理「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凡車輛設籍於宜蘭縣,民國90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廠且曾完成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二行程機車,在98年1月1日起完成車籍報廢及車體拖吊後,可依相關規定逕向該局提出申請,經該局審查核可後,即可獲補助費新臺幣1,500元(內含匯款手續費),惟補助名額僅有900名,敬請民眾把握機會。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依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料統計顯示,二行程機車的定檢,不合格率約有25%,而其採用機油混合燃燒的方法,容易因為燃燒不完全而產生白煙,常為民眾所詬病,且易遭民眾檢舉為烏賊車輛;而民眾可透過機油的更換方式,判斷所屬機車是否為二行程機車,車輛儀表板上有機油燈,機油快用時會亮紅燈,必須添加機油者,即為二行程機車,而四行程機車之機油,則是行駛一定里程後即需要更換。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醒,本次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件:
一、民國90年(西元2001年)十二月底(含)以前出廠。
二、於98年元月1日以後完成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手續。
三、報廢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曾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檢測不合格亦可申請)。
(一)98年元月1日~12月31日報廢者,須完成97年度或98年度排氣定期檢驗。
(二)99年元月1日後報廢者,須完成98年度或99年度排氣定期檢驗。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呼籲騎乘二行程機車的民眾,如果機車過於老舊、或排煙狀況不佳或已不堪使用,敬請及早完成車輛報廢,相關詳細補助辦法及申請表格,可以逕洽該局相關網站(http://www.ilepb.gov.tw/PubNews/)下載,或請逕為致電該局機車定檢專線:03-9901529詢問。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