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橋公園位於臺南縣永康市大橋國中東南側、永康市的大橋區段徵收範圍內原公三及廣一公共設施用地,開發前雜草叢生、一片荒蕪、街道狹窄雜亂、臨時搭建的鐵皮屋充斥,多處被傾倒垃圾。為充實永康地區住宅用地及取得國中建校用地,台南縣政府辦理「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大橋國中新設辦理區段徵收地區部分通盤檢討)」,於90年辦理區段徵收作業,以借貸平均地權基金完成開發,全區區段徵收總面積49.49公頃,歷時約5年餘完成,全區公共工程並於92年開工, 95年完工,開發後取得道路、公園、廣場、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23.63公頃,並節省建設經費計新台幣30.6億,還取得大橋國中等公設用地,該區域之房產建案現已持續推出。本基地緊臨大橋國中,將帶動人潮進入此區活動,小橋公園的開發不僅提昇本地區的生活品質,更促進永康市的發展。
荷據時期(1624-1662),荷蘭東印度公司第八任台灣長官卡隆(François Caron,1600-1673)為取悅相差22歲的年輕老婆-宮絲丹霞‧牡丹(Constantia Boudaen),準備一輛舒適的馬車,讓愛妻能乘車穿越自己任內所蓋的兩座磚橋,徜徉於赤崁、長官別墅(Landhuis)、洲仔尾花園等地,以慰藉其遠嫁台灣思鄉情懷,並排遣因公務繁忙的丈夫無法長伴於側的寂寞。
當年稱為「大橋、小橋」的兩座磚橋,據考證是位於今永康市境內的大橋港與小橋港上(港意指溪流),大橋大致沿今台南市開元路越柴頭港建橋,而小橋則建於花園坑一帶,即今日大橋國中附近。然因水患侵襲,大、小橋先後於1690、1710年代被沖毀。磚橋雖已不復在,但大橋、小橋歷經荷蘭人的建設一直保留到清領時代初期,其名稱亦為漢人沿用至今,故於今建立小橋公園,極具有紀念意義。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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