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稅務局指出,今年將特別針對1.減免地價稅土地。2.適用特別稅率土地。3.課徵田賦土地等作全面清查。
經查獲有下列情形,則將依規定予以改課及補徵應納地價稅,1.減免的原因或事實消滅。2.戶籍遷出自用住宅或供出租、營業使用。3.變更未作農業使用。籲請納稅人所(管)有土地如有上述情形者,請儘速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或民雄分局申報改課地價稅。
財政稅務局指出,此次地價稅清查的範圍為依國有財產法、土地稅減免規則、土地稅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課徵或減免地價稅公、私有土地,包括自用住宅、勞工宿舍、國民住宅、特定事業等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及課徵田賦土地等。
清查期間將派員至現場查核土地使用情形,清查人員均配戴證件,請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管理人、典權人)配合訪查事項,經查有應改課或補稅者,該局將主動發函通知納稅義務人,如有異議可於接到該通知函後儘速提出申覆。
資料來源: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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