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家中的寵物寶貝,並改善流浪犬、貓問題,縣府家畜疾病防治所訂於99 年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實施「寵物登記、晶片植入」措施。飼主 應於寵物出生四個月之內,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至縣府委託之寵物登記站辦理寵物 登記;另營利性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所飼養之寵物,出生日起六個月內未經販售 者,得暫免辦理寵物登記。至於收費標準(寵物登記晶片植入收費若有異動則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準):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及植入手續費:每頭收取 新台幣三百元,變更登記費:每頭新台幣一百元,遺失或死亡免收登記費。
寵愛寶貝,為牠植晶片,縣府家畜疾病防治所提醒民眾「犬隻登記、晶片植入」 犬隻所有人或管理人均應接受,如有拒絕或違反規定,依據「動物保護法」及「動 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以罰緩,而犬隻未懸掛狂犬病預防注射有效期限內之頸 牌,一律視為棄犬或流浪犬,由各鄉鎮市工作清潔隊捕捉並依規定處理。請各位 寵物主人或管理人帶著您的寵物至本縣寵物登記站辦理晶片植入及狂犬病疫苗 預防注射。保護牠、愛護牠縣府請您一同來配合「犬隻登記、晶片植入」。
詳細辦法及收費標準詳如附件。寵物登記公告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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