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2010/01/06 台南市政府:車輛請勿紅燈右轉

車輛紅燈時允許右轉由於涉及路口人、車衝突問題,經由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討論結果,業已決議於紅燈時若無右轉箭頭綠燈之指示,依規定「不能」進行右轉。因此,本市除設立相關指示標誌允許機慢車紅燈右轉之圓環路口以及設有右轉箭頭綠燈之路口外,並無實施車輛紅燈允許右轉之措施,提醒各位駕駛人及機車騎士朋友「勿」於紅燈時進行右轉,以維護行車安全及避免遭警方取締告發。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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