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2009/12/29 台南縣政府:「酒後不開車、不疲勞駕駛」,行車保平安

由於近日大陸冷氣團來襲,氣溫急遽下降及歲末節慶之際,民間各行各業均利用尾牙、春節機會宴請員工,民眾飲酒機率大增,在歡樂氣氛助興之下,往往飲酒過量,忽略酒後駕車危機存在。酒後駕車雖採重罰且警方亦強力取締,但酒後駕車仍然存在,酒後肇事頻傳,造成用路人生命、財產重大損失。

鑑於年關將屆,各物流公司業務量大增,縣警局呼籲各物流公司提醒所屬員工「酒後不開車、不疲勞駕駛」,以維行車安全。另建議民眾外出時儘量穿著反光效果佳或色彩亮麗之衣服,以提高能見度。

酒精會使人亢奮,並使駕駛人對車速、距離、道路狀況的判斷力相對減弱而發生車禍,並波及無辜第三人。因此「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值得大家重視與警惕。臺南縣警察局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搭酒後駕駛者之車」,若真無法推辭亦應謹記「知己相逢酒量好,酒後開車禍不少」、做到「電話一通,回家輕鬆,指定駕駛,安全到家」。縣警局仍將賡續強力執法,遏止酒後駕車行為,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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