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2009/11/17 嘉義縣政府: 縣府城鄉發展處說明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園區開發過程

嘉義縣政府城鄉發展處17日表示,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園區開發計畫案,目前縣府刻依合約規定與開發商辦理資產清理,以備後續中央核定後,繼續由新開發單位接手。

城鄉發展處長劉培東指出,嘉義大埔美地區於89年4月正式公告編定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區,因值經濟不景氣,以致開發進度受阻,遲至92年陳 縣長明文為嘉義地區經濟之發展及繁榮,極力向中央爭取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園區之興辦,並於同年度獲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認同分計4年度補助經費15億元辦理園區之公共工程,本案因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BOT)辦理,經縣府歷經4次招商才於94年底完成開發商之甄選。

劉培東表示,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園區開發商自95年1月起辦理工程規劃設計,97年1月正式鳩工興建,期間本府多次催辦,亦經開發商提報趕工計畫,迄今投入經費約4億多元,惟適逢97年底世界景氣大衰退之影響,加上縣府自97年8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本園區興建計畫迄今尚未得到明確之准駁,致該公司因資金籌措困難,故開發商自行於97年10月1日停工,縣府於興建期滿後(98.01.13),於98年7月3日依契約規定通知該公司中止本契約全部工作,並沒收履約保證金1.5億。

另有關外傳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園區之土石外運情形,劉培東嚴正聲明,該園區各項施工開挖之土石方量為336,226立方公尺,已回填土石方量為240,485立方公尺,餘95,741立方公尺尚堆置於園區內。縣議會曾提出質詢,經縣警局加派員警長期晝夜巡視及本府派員檢查結果,並無所提之情事。

資料來源: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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