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2009/11/17 台南市政府:請支持反怠速免受罰

氣候暖化大氣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為主要暖化物質,為力行低碳生活,97年7月1日起反怠速環保駕駛運動正式開跑,台南市為全國首創反怠速城市。反怠速的基本道德理念是停車等待超過三分鐘就要熄火,車輛停車怠速惰轉超過3分鐘經稽查取證即依車別予以開罰,機車500元、小型車1,000元、貨車、遊覽車、大型車2,000元。

環保局參考平日稽查觀察經驗,特別於各主要觀光景點、各級學校、各夜輔補習班以及各大型停車場等容易怠速之場所進行稽查取締,98年後迄今共宣導7,227件、告發取締49件,其中有外縣市入本市載運貨物車或拜訪朋友、市公車、公務車、學校專車及夜輔接孩子下課之家長等情況怠速。

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為貫徹執行低碳生活希望民眾了解,反怠速政策的推行希望市民朋友化為行動加以支持反怠速,減少暖化對環境之衝擊,共同捍衛我們唯一的地球。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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