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為培養學生水域活動技能,積極充實學校游泳設施,目前已14校擁有游泳池,另有1校新建中;台南市自民國88年起推動小泳士計畫,結合公私立游泳池教學資源,進行游泳教學,讓國小學生於國小畢業前具備連續25公尺游泳及換氣能力,其檢測通過率自91學年度之29.84%提升至97學年度之62%。此一提升游泳課程實施人數及通過率之游泳教學計畫獨步全國。
台南市政府本(98)年7月至10月辦理之「98年府城學生活力游泳體驗營」,即結合教育部、台南市政府、台南市鳳凰水上救生協會及進學國小游泳教育團隊等資源,提升全市各國中小學生培養游泳技能、水中安全認知及自救能力。持續積極推動小泳士計畫及深化學生自救及救生能力,達成提升學生游泳技能及杜絕溺水案件發生之目標。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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