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署名「蘇瑩忠」者在網路上留言:本人在台南市友愛街開設羊肉香肉店,最近因即將冬至,亟需20隻大型狗以供客人進補享用,本店願高價購買,請與本人聯絡。聯絡方式為電子信箱。
防疫所動保人員立即前往友愛街店家逐一查看,並沒有發現香肉店,防疫所希望民眾協助檢舉,是否窩藏在巷弄中,如發現請打電話2130958向防疫所檢舉。除此外,也提醒民眾賣狗肉違法,依動物保護法最低處罰50000元,最高可處250000元罰鍰,拒不改善者,得按連續處罰之。因此,宰殺販賣狗肉的代價是很高的。
據研判,本案是否為有心人惡作劇或故意要陷害他人,造成他人困擾,不得而知。防疫所已獲得刊登者IP及時間資訊,將向中華電信調閱資料,也請網友協助調查。
防疫所所長李朝全說,動物保護法行之多年,密集宣導下,台南市買賣、食用狗肉的行為近乎絕跡,大家愛護動物唯恐不及,殺狗食肉實令人不可思議,尤其在網路上公然買狗煮香肉販賣,更為法理所不容。民眾如發現有人宰殺狗買賣狗肉,請向防疫所檢舉。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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