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2009/11/04 雲林縣政府:議員質詢雲林縣政府辦公大樓親民空間改善工程一事,縣府說明

有關議員4日在議會質詢雲林縣政府辦公大樓親民空間改善工程一事,縣府說明如下:
  1. 因本府前棟大樓係屬使用近30年之建物,為配合消防設施更新及增加外電工程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由本府自籌預算約1,900萬元,辦理變更設計。
  2. 有關反映前棟一樓大廳廁所尚無法使用乙節,經查係廠商進行功能測試暫時封閉所致,現已開放使用。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