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

2009/10/22 台南市政府:行動服務‧關懷災民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該局一向積極推動便民服務,在謝秘書長兼代局長世傑,事事講求迅速、便捷,以民眾的方便為方便的理念下,8月8日無情的莫拉克颱災造成臺南市嚴重水災,即秉持苦民所苦、將心比心的服務精神,走出辦公室,體察民眾的需要,即時推出以下措施,期能在無情的風雨過後給予災民一絲的關懷,頗獲民眾肯定。

  1. 即時透過各類媒體、稅捐減免海報及宣傳單廣為宣傳租稅減免相關規定;組成行動服務隊於各租稅教育宣導場次及里民大會,主動輔導民眾申辦各項稅捐減免;並於本市稅務局網站成立災害損失減免專區及財政部災後推動各項措施新聞連結,提供民眾完整的災損減免及金融政策相關訊息。
  2. 針對北區、安南區淹水嚴重災區,主動拜訪里長服務處及議員服務處,輔導災損税捐减免,以維護民眾權益。
  3. 提供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轉接至公務行動電話,於98年8月24日至10月31日期間,每日晚上10點前由專人接聽民眾查詢電話並作成紀錄,以加強為民服務。
  4. 對於淹水高度達50公分之房屋,依據各區公所核發之O八O八水災救助金清冊,主動專案辦理房屋稅減免,免由受災戶個別申辦。
  5. 組成災後勘查小組,蒐集本市受災資料,並於98年8月21日依蒐集之資料就積水嚴重之安南區、北區、南區及安平區,連結該行政區偏遠、人煙稀少地域,進行帶狀式勘查,瞭解土地受災情形。
  6. 車輛遇有受損無法使用者,民眾僅需於99年1月31日前提出里長、區公所或相關機關證明及修車廠維修證明,即可追溯退還自風災發生當天至車輛修復期間之使用牌照稅;若車輛無法修復者,於99年1月31日前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稅務局將依監理機關移送之資料主動辦理退稅。
  7. 截至98年10月16日止,核定減免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約2,000件,稅額90餘萬元。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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