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自97年5月23日開始,婚姻制度發生重大變化,由以往「儀式婚」改為「登記婚」,故結婚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才生法定效力。為此,各區戶政事務所繼週六上午延長服務之便民措施、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提供市民申辦結婚登記之便民服務,再延伸遴選優秀同仁於98年10月17日上午至「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9樓國際會議廳」,為參加台南市第54屆集團結婚之新人而舉辦新人說明會,辦理預約結婚登記之收件服務(限新人雙方或一方籍設台南市者)。屆時請新人們配合依已寄送「辦理結婚登記所需證件-貼心小叮嚀」而攜帶所需證明文件出席與會。
倘新人針對辦理結婚登記有相關疑義者,可逕洽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台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承辦人與資料請參閱附表
各區戶政事務所配合第54屆集團結婚之新人說明會而辦理預約結婚登記之收件服務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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