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2009/10/13 高雄市政府:98年第2期「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評鑑活動報名

為使本市文化中心「藝術市集」能更優質、蓬勃、多元發展,發掘更多傑出街頭藝人,提供民眾絕佳的生活藝術互動場域及展演平台,成為都會區最特殊的文化風景,凡是敢秀、愛現及具有創意且特殊手工技藝的朋友們,敬請把握報名的機會!本局98年第2期「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評鑑活動,自98年10月13日(二)至11月16日(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受理報名。有意成為高雄市街頭藝人的民眾,可在上述期間以書面通訊或親至本局第三科報名,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或至高雄市文化中心1樓至善廳DM展示櫃索取。

第二期街頭藝人標章98年第2期「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評鑑活動報名須知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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