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3日 星期二

2009/10/12 台南縣政府:莫拉克颱風「曾文水庫洩洪失當」 縣府已協助提起國家賠償

莫拉克風災重創南台灣,使台南縣縣遭受空前的災難,其中全縣就有五分之四淹水,共奪走28條人命,淹水50公分以上受災戶近10萬戶,同時農漁牧災損亦創下23億3123萬元的最高紀錄,探究本次風災在台南縣之所以造成如此嚴重災情,曾文水庫不當洩洪,造成下游沿岸堤防嚴重潰堤,大水湧進各鄉鎮造成財務重大損失,應係本次嚴重水患最主要原因,為能使相關受災戶獲得應有、合理的補償,並希望藉由本案,讓水庫管理單位,建立完善的洩洪控管機制,避免類似案件一再發生,縣府特別針對莫拉克風災,「曾文水庫不當洩洪」事由,正式協助函轉8位罹難者家屬(請求賠償金額21,074,270元)與受災畜牧業界12份請求書(請求賠償金額93,873,500元),合計20份請求書,向曾文水庫管理當局─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提出國家賠償請求。

為能讓社會大眾了解本次縣府協助民眾提出國賠之訴求,今(12)日上午也特地召開記者會,包括台南縣長蘇煥智、副縣長顏純左、縣議員廖西仁、縣府行政管理處長張益隆、農業處長郭伊彬、水利處副處長許永聖與罹難者家屬代表吳吉清先生、畜牧業者代表等人均到場參加,並表達心聲。

蘇縣長在記者會語重心長的表示,這幾年每逢颱風暴雨季節,縣府針對水庫管理單位之洩洪機制,始終抱持著信賴專業的態度,但所得到的結果,卻都是讓台南縣各地傷痕累累,民眾財物損失不計其數,對此,縣府若仍持一貫被動的態度,那未來同樣的災害仍會在台南縣一再上演。因而,縣府此次特別協助受災業者與罹難者家屬提出國賠請求,希望以此達到徹底監督管理者的效果。

此外,蘇縣長也針對本次次曾文水庫不當洩洪之事實,進一步向社會大眾說明,蘇縣長表示,曾文水庫原有的洩洪作業準則,凡水庫只要達到水位達215公尺、水庫進水量達5,000秒立方公尺時,就得以進行洩洪,但莫拉克風災期間,8月8日下午4時,曾文水庫水位標高215.79公尺,平均進流量為5,797秒立方公尺,即已達到洩洪標準,卻未依準則進行洩洪,遲至同日晚間10時,水位標高225.29公尺、平均進流量9,721秒立方公尺才開始洩洪,比原標準足足晚了6個小時才進行洩洪,以致於讓台南縣下游各地區在深夜發生河水暴漲、堤防潰堤之慘重災情。

蘇縣長並表示,曾文水庫當日晚了6個小時洩洪,以至於相關洩洪作業必須在深夜進行,而且大水來得又快又急,這個影響,不但讓下游民眾在深夜期間,未能有足夠時間進行疏散及防洪準備,也讓相關機關的應變措施,未能在第一時間發揮效果,因此曾文水庫管理單位的延遲洩洪,對於造成民眾財物損失及生命傷亡,實有其嚴重性及直接因果關係,經過調查,其中12位罹難者發現地點位於曾文溪流域,判斷與曾文水庫洩洪造成傷亡確有因果關係。

蘇縣長最後也表示,災害發生至今已超過1個多月,相關單位對於水庫洩洪等機制,卻仍未見有相關檢討措施,因而希望透過這次正式的國賠請求,能加緊督促水庫管理單位,以更嚴謹、審慎的標準,重新制定新的洩洪標準,並全面建立科學化的洩洪警報、預報系統。同時,針對未來需要縣府協助提出國賠請求的民眾,縣府也將持續受理,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罹難者家屬代表吳吉清先生以及畜牧業者代表在場也相當感謝縣府於風災期間的協助,他們並表示,民眾希望的僅是能求得生活上的溫飽,盼經過這次教訓,相關單位未來能有具體的改進措施,以防止災害一再發生。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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