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合詳在未經本黨中央黨部同意下,擅自使用本黨之黨徽,年底選戰在即,此舉顯然是人為刻意操作,對此卑劣惡質的選舉文化,本黨至感遺憾;洪合詳並非本黨提名之參選人,其樹立之看板卻出現民主進步黨的黨徽,是企圖混淆視聽、魚目混珠,惡意扭曲本黨形象與聲譽,顯有侵權及影響選情之虞,為法所不容。
- 洪合詳未經同意,擅自使用民主進步黨黨徽商標,業已違反商標法第29條第2項、第81條相關規定,於法不合。黨中央已責成屏東縣黨部主委儘速要求限期撤除看板、對外公開致歉;若後續仍未依規定撤除,本黨將採取必要之法律途徑,以杜絕惡質選風。
資料來源: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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