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縣長表示,在明年12月25日正式合併前,台南縣、市仍然是各自獨立的行政體,縣、市選委會也各自存在,不宜使用「台南市選委會」的名稱,否則形同「台南縣」被完全忽略。對此,蘇縣長提出三項重點訴求:
第一、名稱希望能折衷以「台南選委會」的名義運作。
第二、中選會原屬意將新的選舉委員會地點設在台南市,蘇縣長極力主張辦公地點應該由二個地方縣市政府互相協調。
第三、明年開始的第一任選舉委員人數為7-13人,最多13人。蘇縣長提議,人數應該按照人口比例來分配,台南縣7-8人;台南市5-6人,以合計不超過13人為限,其他技術性的問題可以再加以研討。
以上三項雖未正式定案,蘇縣長表示,在明年正式合併之前的過渡期,他將盡全力捍衛台南縣,爭取平衡、合理的名稱和地位。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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