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由內政部陳報行政院,並經經建會審查後,最後由行政院核定,定案陸域面積約4,905公頃,海域面積34,405公頃,計畫面積合計39,310公頃;計畫範圍包括:
- 陸域部分:臺南縣內包括七股潟湖(青山漁港南堤以南、七股潟湖堤防道路以西)、台61線預定道路以西之黑面琵鷺保護區。臺南市則包括四草野生動物保護區、海岸防風林、鹿耳門溪周邊及嘉南大排與鹽水溪所圍塑之公有地區域,與先前市府推動提案之方向相同。
- 海域部分:包含陸域範圍向海域延伸20公尺等深線,另包含漢人先民渡台主要航道中東吉嶼至鹿耳門段範圍。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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