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2009/09/15 雲林縣政府:第7屆立法委員雲林縣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競選懸掛競選廣告物公告指定地點

依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98年9月16日起至98年9月25日止共10日。

二、公告地點:雲林縣政府、斗六市公所、斗南鎮公所、西螺鎮公所、古坑鄉公所、林內鄉公所、大埤鄉公所、莿桐鄉公所、二崙鄉公所、崙背鄉公所。

三、為第7屆立法委員雲林縣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懸掛競選廣告物之地點,以不妨礙公共安全交通安全及秩序之處所為原則,得於道路橋樑、政府機關、公園、療養院、醫院、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以外為之。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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