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2010/06/01 嘉義縣政府:南華路旁農田無下田步道澄清稿

有關媒體報導南華路旁無下田道路,導致農民無法下田耕作、任其荒蕪一事,嘉義縣政府1日表示,該道路辦理拓寬時,針對農田與道路之間的高程落差,已取得農田地主同意,依落差2公尺為標準分別以堆填土方等方式銜接路面,作為下田耕作用的便道,近日因雨水沖刷及農民維護不善,導致便道再度出現高度落差,交通局將派員會勘後,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縣府表示,南華大學聯外道路辦理拓寬工程時,因跨越瑞豐橋需配合三疊溪的治理高程而需抬高橋面,為讓引道與橋面平順銜接,同時符合公路設計標準,引道路基必須提高,導致路面與兩旁農田產生高程落差。

縣府說,為讓農民能下田耕種,交通局調查農地地主留設下田便道的需求,並考量若於田內鋪築混凝土便道,勢必影響農機耕種操作,因此採取高差低於2公尺者,在田內以堆基土方方式銜接路面作為下田便道;高差大於2公尺者,隨地形先於田內設置護欄做成便道路形後,再堆填土方銜接路面,便道施作方式都已取得地主同意。

縣府強調,因便道以土方堆積,經過雨水沖刷會造成土方流失,使用人本應負起維護便道之責,惟考量農民耕作需求,交通局將派員實勘後研議處理。

資料來源:嘉義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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