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臨時市政會議由李永得副市長主持,針對新聞處及兵役處裁併,市府經審慎評估認為,近年來,新聞處業務功能從傳統承辦新聞行政,擴展至推動城市行銷,於承接2009年高雄世運會之行銷公關及媒體轉播、推動影視產業發展等,成效卓著,為型塑本市成為「幸福高雄」國際時尚港灣大都會,提升市民之認同與驕傲感,亟需新聞處以一級機關高度,發揮傳播行銷專業,行銷市政建設與都市發展;就兵役處而言,兵役處於役政業務之推廣與服務,深耕市政與軍方、役男及其家屬等相關事務,績效有目共睹,近年來,國家兵役政策更易,如役期縮短等,無不與市民服役義務權益息息相關,且市政建設發展多有需協調軍方支援者,凡此種種,均需兵役處維持一級機關定位,發揮役政專業整合。
為城市發展及維護市民權益,新聞處與兵役處確有以一級機關獨立存在之必要,爰修正本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及第22條條文,回復設立新聞處、兵役處,「觀光行銷局」名稱修正為「觀光局」,並自99年7月1日施行。
因應市府各機關99年度中央各部會補助款未及納入預算、各機關配合推動市政建設等需要,今(99)年度本市地方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總計編列歲出淨追加24億6510萬3千元,另外,本次追加減預算案所需財源,包括增加調降土地增值稅稅率補助收入、 公益彩券盈餘、中央各部會補助收入等,共淨追歲入預算24億6510萬3千元,與歲出追加減預算相同。
兩案經臨時市政會議討論通過後裁示,函送市議會審議。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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