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2009/12/29 台南縣政府:安全才是回家的路 大家一起來遵守

有關民眾投訴平面媒體(中華日報98年12月12日B2版),在台20線新化至玉井路段連續接獲違規超速舉發單3件,質疑警察搶錢,未照顧民眾1案,警察局回覆如下:台20線新化至玉井路段是長陡坡及連續彎道易肇事路段,97年度發生208件車禍,為多事故路段,為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故98年起警察局將該路段列為測速照相地點,且於測照前方100公尺以上均有設置告示牌提醒駕駛人,絕非為取締而執法。

警察局為防制交通事故,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針對警政署函頒較易造成交通事故或傷亡之9項惡性交通違規(酒後駕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嚴重超速、逆向行駛、左轉彎未依規定、違反「停」、「讓」標誌、標線規定、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等)嚴正執法,期以確實保障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台南縣警察局呼籲駕駛人「安全才是回家的路」,請用路人遵守各項交通法規。

資料來源:台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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